102.2.25.學校利用朝會時間實施交通安全教育相聲宣導
朝會交通安全相聲宣導
(甲)(乙):xxx、xxx,上台一鞠躬。
(甲):我說xxx啊!我們倆今天上台做甚麼的啊!
(乙):宣導交通安全啊!
(甲):交通安全!那範圍可是包山包海的喔!
(乙):也對!那我們今天就把宣導的範圍縮小一點好了。
(甲):縮到多小呢?
(乙):你看我們就把宣導的範圍聚焦在走路上學的交通安全好不好呢?
(甲):好啊!你說了算。
(乙):好!那你覺得目前學校在走路上學方面最需要注意的問題在哪裡呢?
(甲):當然是過馬路呀!
(乙):過馬路。學校不是在學校鄰近路口都有安排交通志工、交通導護老師與交通服務隊同學嗎?
(甲):沒錯!可是有時還是會有些家長或同學,明明有人行穿越道可走,他們卻不走,卻只想圖個
方便,隨意橫越馬路啊!
(乙):說到這!我可不騙你!我還曾聽過有人在背後罵這些家長與同學說:「亂闖越馬路,想急著
去找閻王爺喝茶啊?
(甲):甚麼意思?
(乙):「毋知影死活」!國語意思就是「不知死活」。
(甲):ㄟ!這個人是怎麼這樣說話呢?怎麼沒事一開口就咒人去死啊?
(乙):可是你也不能全怪這個人吧!大家都知道我們這裡的馬路上常常是車水馬龍的,不論摩托
車、汽車、遊覽車、甚至還有工程卡車,大家都在這麼狹窄的馬路上跑。真的,可能一個稍
不一留心,這些任意橫越馬路的人就真的可能下場就是跟閻羅王喝茶,而且喝茶前還得先把
自己的身體拼湊好,才找得到嘴巴喝呢!
(甲):ㄟ!你別跟著瞎起鬨。還真是狗嘴裡吐不出象牙!
(乙):唉喲!誰叫那些人不守過馬路的規矩嘛!
(甲):話是不錯啦!不過,有時人嘛!難免會想圖個方便,偷雞一下嘛!反正他們自個兒在橫越馬
路時,應該就會想到要多小心點兒了,難道這還犯了法嗎?
(乙):這回你可是說對了!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: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不僅會被處以罰
金,還得去上交通安全的講習課程呢!
(甲):交通安全講習課程?
(乙):沒錯!
(甲):說正格的,你知不知道到底是上些什麼呢?總不會是「馬路如虎口,行人當心走。」這麼簡
單吧?
(乙):這你可就問對人了,看在你不恥下問、虛心求教的份上,我就效法孔夫子有教無類的精神,
教教你吧!
(甲):唉喲!你還跩起來了呢!
(乙):(清了清喉嚨。)我來問你,您有沒有聽過「路權」這個名詞?
(甲):路權?社會科只教過我們,憲法保障我們人民的平等權、自由權、受益權和參政權,哪兒有
什麼路權?
(乙):拜託喔!哪那麼嚴重,還扯到憲法。其實「路權」,簡單的說,就是指使用道路的先後秩序。
擁有路權的人、車,自然就可以優先使用道路。
(甲):可是車輛不是應該要禮讓行人的嗎?這些橫越馬路的人要過馬路,所有車輛不都應該停下來
讓他們先過才是嗎!
(乙):拜託喔!馬路是那些任意橫越馬路的人家開的嗎?
(甲):當然不是喽!
(乙):所以,路權並不是這樣訂定的,而是依據交通管制措施,如「號誌」、「標誌」及「標線」來
實施的。
(甲):那跟行人有什麼關係?
(乙):吼!行人有行人的路權,汽車也有汽車的路權啊!行人穿越馬路時,如果走在人行穿越道,
則行人就擁有優先通行的路權,這時如果車輛行近人行穿越道,就應該減速慢行、或暫停讓
行人優先通行。
(甲):照你這麼說,如果行人從車道穿越馬路,不就等於是侵犯了汽車通行的權利,成為應該取締
的違法行為喽!
(乙):沒錯!行人就走人行道,汽車就走車道,這樣雙方就可以相安無事了。
(甲):哇!今天聽君一席話,勝讀十年書啊!
(乙):哪裡,哪裡。
(甲):不,這絕不是謬讚,您真是學識過人啊!
(乙):(驕傲了起來。)過獎,過獎!今天看你嘴巴這麼甜,我就再跟你分享一個兩億三千萬的
觀念。
(甲):(眼睛瞪得大大的)兩億三千萬!你是說你要把你的兩億三千萬與我一起分享,那!那!我怎
麼好意思呢?
(乙):不會啊!我也願意與全校的師生一起分享啊!
(甲):唉喲!你不用這麼博愛啦!就找我分享就可以了。這樣我們倆每個人也可以分多一點嘛!
(乙):你在說甚麼啊!
(甲):你不是要Share Money,分錢嗎?
(乙):分你個大頭啦!我說的是「兩億三千萬」的交通安全觀念啦!
(甲):ㄏㄚˊ!害我空歡喜一場!
(乙):欸!我現在所要介紹的兩億三千萬,可是比『新台幣兩億三千萬』還值錢哦!
(甲):真的嗎?(露出半信半疑的眼光)
(乙):你聽聽看嘛!
(甲):好吧!(有點無精打采的聲音)那你要先介紹兩億還是三千萬啊!(用等著看好戲的語氣說)
(乙):那我就先介紹「三千萬」吧!
(甲):哪三千萬!
(乙):第一個千萬就是『千萬不要怕麻煩』。
(甲):『千萬不要怕麻煩』。
(乙):對啊!像是過馬路的時候,要走天橋、地下道或斑馬線,雖然麻煩了點,總是比較安全!
(甲):哦!原來你的千萬是指這個呀!那第二個千萬呢?
(乙):第二個千萬就是『千萬不要趕時間』。
(甲):『千萬不要趕時間』。
(乙):對!俗語說十次車禍九次快,亂穿越馬路就等同於亂開車,其實都是拿生命開玩笑的愚蠢行
為!
(甲):嗯!聽來還蠻有道理的!那第三個千萬是甚麼呢?
(乙):第三個千萬就是『千萬要遵守交通規則』。
(甲):『千萬要遵守交通規則』。
(乙):難道不是嗎?其實每一條交通規則的設計目的,都是為了保障用路人『行』的安全。
(甲):對喔!像我們學校就有些家長與同學會為了圖方便,做出違反「千萬要遵守交通規則」的行
為。
(乙):真的!像是什麼!
(甲):全校老師與同學應該都有看到過的嘛!除了亂穿越馬路,其他也有像是騎車沒戴安全帽啦!
騎摩托車載兩三個孩子啦、任意超車、任意左轉或右轉、甚至逆向行駛啦!有些開車的家長
放同學下車時還都是由左側靠馬路那邊的門上下車的!
(乙):哇!這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,真的說起來都應該要收到警察的『紅包』ㄏㄛ!
(甲):警察的『紅包』,警察也會給紅包喔!
(乙):唉喲!我是說好玩的啦!我說的警察給『紅包』就是開罰單啦!。
(甲):哇!那可不是好玩的呢!如果警察真要在我們這裡開罰。生意可是不差的喔!
(乙):說得也是!
(甲):喔!對了,還有兩億呢?
(乙):哦!差點忘了。第一個一億就是在馬路上,隨時要『注意』!要開車的人要隨時注意來往的
行人、動物、甚至是注意路上有沒有坑洞等等!至於行人,當然就要隨時注意來往的車輛喽!
(甲):那剩下的那一億呢?
(乙):最後那一億最重要,就是『毅力』!
(甲):『毅力』!你該不會是想告訴我們要努力用功讀書,以後買安全性能好一點的車吧!
(乙):不是、不是!『毅力』在交通安全上是很重要的。因為說真的,大家都知道交通規則,但是
真正在馬路上,就像我們剛才說到的!還是有家長與同學會因為貪圖方便,釀成禍端,所以
了解交通規則事小,真正最重要的,反而是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的那份『毅力』!
(甲):嗯!說得有理!你的兩億三千萬,果然讓我如大夢初醒,受益良多啊!
(乙):沒甚麼。宣導交通安全,人人有責嘛!
(甲)(乙):xxx、xxx,下台一鞠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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